振動給料機原TKD提升系統(tǒng)的等速段速度保護是當速度檢測機構(測速發(fā)電機)測得的電機振動給料機速度超過額定速度的15%時,安全回路繼電器斷開安全回路的常閉觸點,進行緊急制動。但由于安全回路動作率極低,且每年整定校驗一次,所以很難做到準確動作。又因為等速段提升容器運行速度較高,緊急制動時造成的沖擊對提升系統(tǒng)的危害很大。
因此我們在設置電機振動給料機設備的等速段保護時按兩個階段進行:當超速10%且超過設定時間,系統(tǒng)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進行制動;當運行速度下降至正常等速段速度時,聲光報警信號自動解除;若司機未采取相應措施,提升速度仍未降低進而超速15%,經運算判斷且超過設定時間后,安全繼電器動作,進行安全制動,這樣可有效減少緊急制動造成的危害。在等速段超速10%時先報警,電機振動給料機提前進行制動措施,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發(fā)展至安全制動,可大大減少緊急制動造成的危害。
減速段逐點監(jiān)控及爬行段限速保護
在電機振動給料機的整個電機振動給料機運行過程中,減速段是非常關鍵的階段,提升事故多發(fā)生在減速點以后的行程段。電機振動給料機能否安全到達指定位置停車,關鍵是從減速點開始,是否按照給定的減速度減速。原TKD系統(tǒng)在減速段利用深度指示器上的限速凸輪板和自整角機提供給定速度,測速回路給出提升機實際運行速度,若實際運行速度大于給定速度10%時,過速繼電器釋放,進行安全制動。其保護線路復雜、精度差,因凸輪板的人工制作誤差,加上自整角機及磁放大器的非線性,電機振動給料機的整個系統(tǒng)不可能做到準確無誤,且緊急制動時的危害仍很大。
因此作為電機振動給料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在減速段應采用可靠的措施,以保證減速段的運行安全,同時要盡量減少緊急制動造成的危害。原TKD提升系統(tǒng)設有靠近井口時的2m/s限速保護,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根據自己的速度、行程檢測設備設定電機振動給料機爬行段的保護速度,以保證提升容器能準確地停在井口指定位置。我們采用逐點監(jiān)控的方法,以提高減速段及爬行段速度保護的可靠性。具體實現方法如下,在程序循環(huán)中判斷提升容器是否進入了減速段,如果已經進入減速段,電機振動給料機開始減速,則當提升容器的行程值進行比較,當提升容器的實際速度超過設定速度的10%,進行安全制動。在速度—行程對照B點以后為爬行段,設定提升機爬行段的運行速度不得超過的110%爬行速度,若超過,則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安全回路繼電器動作,實現安全制動。
YZS30-4振動電機 #